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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規則
來源:http://www.11d93d.cn/news103421.html發布時間:2019/7/19 14:47:00
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過招標投標,在競爭中獲得合同,并組織實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因此建筑法結合中國實際情況,作出了若干基本規定:
一是承包單位只能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并且不得允許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義,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
二是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這種責任意味著共同承包的每一個承包單位,都有義務承擔共同承包所應負的全部責任,在這個承包單位履行了義務之后,有權向共同承包的其他承包單位那里索取補償。
三是禁止轉包。這是一項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是針對建筑市場中由于轉包帶來的弊端與嚴重后果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建筑工程中的層層轉包,造成層層盤剝,侵吞了大量的工程款項,導致了偷工減料,工程質量低劣,欺詐叢生等惡劣后果,嚴重地侵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建設單位的利益,以至危害人們的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所以對此必須禁止,包括直接的轉包與變相的轉包都不行。因此建筑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四是規定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這是由于總承包單位是經過一系列程序選定的,建設單位對其給予了信任,也是由于該總承包單位自身所具有的能力才成為訂立合同的乙方,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所以應當規定由其完成主體工程,這是法定的責任;如此規定,也是有利于防止轉包。
建筑工程承包規則是在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制定的,相關單位必須按照既定的固定從事發包、承包作業,否則經相關人士舉報,有權機關核實,相關主體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 簡單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規則2019-07-19